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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行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
2021/01/06 浏览次数:43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亦丰 通讯员 武怡晗)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发出通知,就探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工作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行风险分级预警,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为黄色和红色风险预警。培训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低于预设值或异动金额高于预设值时,触发预警规则。预设值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模和当地实际情况设定,可根据监测情况动态调整。

经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可自主选择银行开立用于收取学员培训费的监管账户,并自主决定是否与开户银行签订培训资金监管协议。校外培训机构在开立培训资金监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需登录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注明账户信息。培训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当日,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通过系统进行修改。浙江省教育厅将面向社会公示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资金监管账户名、开户银行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风险出现预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科学研判,防控风险。对确有异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对外发布警示信息。

据悉,浙江省今后还将发布校外培训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推进校外培训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资金风险预警情况将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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