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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2021/03/23 浏览次数:16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潘玉娇)近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正式印发,要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劳动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引导孩子尽可能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依托城乡社区教育机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家风家教实践基地等,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掌握开展家庭劳动教育的方式方法。

《意见》要求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初中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不少于6个必修学分,职业院校的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中本科阶段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32学时。

在师资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着力建立满足需求、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和教研员队伍。鼓励聘请当地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相关行业专业人士、劳动模范、企业师傅等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设置荣誉教师岗、实践导师岗,多渠道配备兼职教师。

江苏还将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督导制度。各级政府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把劳动教育实施情况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探索实施劳动教育学分制,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学分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办法。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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