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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社会民众眼中的教师身份认同历史流变
2018/12/26 10:30:37 浏览次数:22

内容摘要:先秦以来普通社会民众眼中的教师身份认同历史流变大致呈现如下趋向:先秦时期为随遇而安的士子、秦汉时期为位高权重的官人、魏晋南北朝时期为忧家顾族的家长、隋至晚清时期为科举落第的文人。

关键词:帝王时期;民国时期;新中国时期;普通社会民众;教师身份认同;历史流变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容中逵,男,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杭州 311121

  内容提要:先秦以来普通社会民众眼中的教师身份认同历史流变大致呈现如下趋向:先秦时期为随遇而安的士子、秦汉时期为位高权重的官人、魏晋南北朝时期为忧家顾族的家长、隋至晚清时期为科举落第的文人。民国时期为无法理解的思想异俗者、难以置信的行动激进者、地位卑微的文化传播者。新中国成立后分别为备受政治影响的文化人、回归传统的文化人、开始趋向经济的文化人。普通社会民众眼中的教师身份认同,就外在表象来看,经历了一个由支配阶级到支配阶级中的被支配阶级,再到有文化的普通社会民众和普通社会民众的演变过程;就内里本质来看,则经历了一个由自决生成到官方派生,再由半官方派生到自我确证的演变过程。

  关 键 词:帝王时期 民国时期 新中国时期 普通社会民众 教师身份认同 历史流变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类一般项目“教师身份认同研究:基于教师集群和个体生活构造的文化社会学考察”(项目编号:BAA110013)。

  中图分类号:G655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095-1760(2018)02-0153-19

  本文将按照帝王时期、民国时期、新中国时期三个大的时期来对先秦以来普通社会民众眼中的教师身份认同历史流变进行深入考察,囿于笔者历史文献查阅的数量与掌握程度,这一考察可能显得相对笼统而更具逻辑推导性和主观判断性,相关特征可能也仅系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普通社会民众眼中所有教师身份认同内容中最具明显特征的那一面。

  一、帝王时期普通社会民众眼中的教师身份认同流变

  事实上,在步入奴隶社会之前的原始初民时期,无论东西南北半球还是黑白棕黄人种,无论住在尼罗河两河流域的古埃及巴比伦人,抑或行动在恒黄河边上的印度人和中国人,关于教师身份认同的情形都是一样的,教师都是受到普通社会民众顶礼膜拜并被推至神化的经丰历厚、年长龄高者。其时,影响教师身份认同的因素十分单一,就是经验,那些经丰历长者理所当然地成为部落首领和精神领袖。只是到了出现剩余产品以及由此产生的奴隶主和奴隶两大阶级及其对抗、城邦和诸侯兴起之后,影响教师身份认同的因素才开始逐渐变得多样起来。

  其一,先秦时期为随遇而安的士子。先秦时期是中国文化的形成与奠基期,这一时期,教师具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士”是教师的代名词,作为“士”的师与天、地、君、亲共享世人尊荣。他们既是知识传播者,更是“圣贤文化”的代言人,其所发挥的精神领导功能远远大于知识传播功能。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政治经济格局的变迁,学术由“官守”而逐渐下移至“四夷”,士阶层的崛起导致官学没落、私学昌盛和百家争鸣,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师群体与统治集团的疏离。由于士既是文化代言人,又能为君王出谋划策,因此其地位十分显赫,因而在普通社会民众眼中,教师是才识过人、个性独立、随遇而安的士子。具有如下三个特征:一是具有广博学识和高尚品格。一方面,无论最初作为教师的士源于军士或文士,其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较常人更具知识、文化和技能:儒家授诗书礼易乐春秋“六艺”;墨家制作云梯,研究攻城掳地之方;道家讲道法自然,研究自然万物本身的规律并发明了不少长生不老之术;法家著书立说讲治国以法治、法权、法术;兵家专攻作战知识与技能;农家专事农业生产知识与技能;就连如何从事外交也出现了专门的纵横家……易言之,士阶层掌握了普通社会民众乃至君王所不具备的学识才干。另一方面,诸路士子在普遍具备相关智识技能的基础上,还会坚守各自形成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不管其学识主张有多么不同,但其为“士”的伦理道德价值取向却是相对一致甚至高度雷同的,都具有济士化民的情怀,十分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并轻利重义。一旦受到君王重视,就会为其出谋划策并辅佐其化育万民;即便受不到君王重视,他们亦能以自身的知识文化和道德操守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发挥应有的文化传播和社会教化作用。总之,其学识才干和道德操守足以令其上可辅王佐君、中可济世化民、下可独善其身。二是备受君王宠睐和百姓尊重。这一时期,作为教师的士,不仅能够帮助君王生成和廓清意识形态,更能助其统驭万民并使其统治得以有效维系与巩固,因而该时期各路诸侯均以养士为荣、获士为幸。春秋时期的齐桓公养游士八十人,季孙氏养孔子之徒,所朝服而与坐者以十数[1];战国时期,上至国君如秦穆公、魏文侯、齐威王、齐宣王、梁惠王、燕昭王等,下至卿相如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信陵君都尚养士之风,其间故事也颇为惊人。譬如:信陵君结交隐士侯嬴,侯当时只是一个看门者,信陵君时任魏相,却随车亲自为其执辔;

本文发表于科教文汇

平原君有位食客是跛脚,因平原君的爱妾在楼上望之大笑而欲离去,平原君不仅杀了爱妾,还亲自向其道歉。[2]可见,当时社会舆论已经用士的聚散来衡量一国政治的兴衰,而蔚为壮观的养士之风也从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原本就受到普通社会民众尊重的士的地位,使普通社会民众真切感受到教师的尊崇地位。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氛围中,孟子才敢于说出“说大人,则藐之”(《孟子·尽心下》)、“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畏彼哉”(《孟子·公孙丑下》)的豪言壮语而与国君分庭抗礼。而士所具备的那些不为常人所有的各类知识文化技能也使其在社会日常生活中成为左右百姓的重要依赖源和被依赖者。继而师于君王而言,敬而尊之、尊而求之、求而重之、重而用之、用而显之亦成为常态;而师于百姓而言,尊而仰之、仰而听之、听而信之、信而纳之、纳而行之更是顺理成章。三是可以因时、随地、循情自由流动。在上述内强外尊的情形下,这一时期的教师,其人格十分独立,他们可以自由流动,既可在齐为士,亦可赴楚为士;既可此时仕佐君王,亦可彼时隐遁山林,所谓合则留,不合则去,譬如孔孟周游列国,荀卿往返齐楚,商鞅行走魏秦,公孙衍适相魏、秦、韩、赵诸国。尤为重要的一点是,教师的这种行为选择竟然还能被广大君王理解与尊重,譬如:当年曾一度为秦相的公孙衍,孝公嬴渠梁在力留其而不能得时,不仅没有杀掉他,反而任由他归国,最后竟至公孙氏连横魏、韩、赵等国联合攻秦。[3]

  其二,秦汉时期为位高权重的官人。秦一统六国后,颁挟书令、严禁私学、焚书坑儒,采取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教政策,如此一来,此前那种以“士”为师的情形便转而为“吏”取代,“吏”既是秦代法律的宣讲者,也是民众社会的教化者。汉代建立后,文教政策发生了逆转,由秦代的“禁儒崇法”转向“尊孔重儒”,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下,教师的社会地位亦随儒学运势一荣俱荣,随着汉代官学体制的完备,官学教师的选拔与任用也逐渐走向制度化。在此情形下,这一时期普通社会民众眼中教师身份认同也由此前“随遇而安的士人”转而变为“位高权重的官吏”,并具有如下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具有官吏身份和管理权能。尽管秦汉在治国依赖的基本主张上有法、儒倚重不同之别,但二者在教师身份认同质的规定上并无二致,教师均系代表当朝政府管理百姓的官吏,均有执掌本朝一方事务的管理权能,无非在专业程度上有些细微差别——于秦是以吏为师,而在汉则是以师兼吏。在普通社会民众眼中,教师的身份认同是一致的,均系位高责重、能够部分主导国家命运的文化人。秦朝以吏为师自不必说,因为国家并未设立专门行使教育职能的教师,官吏本身就是教师,而身为官吏,他们是掌握国家不同部门的行政人员,他们首先要履行所属部门的行政职责,教化作用只有在行使本职责任之后或之中来发挥。易言之,秦代的教师只是官吏日常行政事务的派生物,在行政职责与教化职责两者中,行政职责自然永远重于社会教化职责,正因如此,秦代教育是法律、政策、禁令宣传与执行的代名词。为此,秦代每年颁发一次法令,责成法官与法吏宣教,务使人人皆“明法令”,“明法令”成为吏师教育的唯一目标、内容与过程。汉代的教师和秦代一样,也是官吏,博士依然是官职身份,所不同的是他们的专业性较秦更强一些,都是经过严格举荐或考试选拔而来的名流,都享有较高的经济与政治待遇,汉初时博士俸禄为四百石,宣帝时增加到六百石,月俸为五十斛,基本上属于“高官厚禄”职位,特别是太学,国家不仅为其建有“博士舍”供其居住,朝廷还为他们制作衣冠。教师除了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外,还要主持国家大的仪礼和祭祀活动,在国家政治决策存有疑难时,也请他们参与政事和学术讨论以论证和制定相关政策与措施。尽管私学中的教师并无现任官职,但他们绝大多数也是卸任隐居的鸿学硕儒,如董仲舒,出仕之前与贬官之后都有授徒讲学的历史纪录;韦贤“笃志于学,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师”;刘昆于王莽当政时“教授弟子,五百余人……建武五年举孝廉,不行,遂逃,教授于江陵”;还有马戎、郑玄师徒等例不胜枚举。[4]二是具有广博学识与高尚德行。秦代以“法”治国,其目的是要达到“刑赏断于民心”,在此情形下,秦代的官员选拔都是依个体是否在既定法律规定之下所作出的贡献来任命的,因而在秦代,广博学识和高尚德行便意味着是否懂得国家诸项大小法令以及如何在既定法令之下正确有效地处理解决相关事务,只有懂法守法行法之人方可就官,事实上秦代前期的相关官员在这一点上做得是颇得民心的,譬如在太傅赢虔(秦孝公之兄)教太子无方而导致其滥杀无辜时,商鞅依法对赢虔施行了劓刑(挖去鼻子),而奠定秦国尚法民风的商鞅本人最终也被施以五马分尸的极刑。[5]汉代的学官,无论通过察举或策试途径,在学问素养和人格品质上也是相当过人的。这不仅体现在如前所述的支配阶级要求上,也体现在相关官员本身对此的严格操守和践行上,汉代的不少地方官吏就十分注重自己的清誉和名节,他们身体力行,成为普通社会民众效仿的榜样。譬如:西汉伏湛“性孝友……以为平原太守,时仓卒兵起,天下惊扰……湛虽在仓卒,造次必以文德,以为礼乐政化之首,滇沛铖不可违”;东汉太傅胡广“年逾八十,继母在堂,朝夕定省,子道不圮,旁无几杖,言不称老,居丧尽礼”;巨鹿太守魏霸“临郡终不遣吏归乡里,妻子不到官舍,常念兄嫂在家勤苦,己独尊乐,故常用服粗粝,不食鱼肉之味。妇亲蚕桑,子躬耕,与兄弟同苦乐,不得自异。乡里慕其行,化之”。[6]三是备受君王器重依赖和百姓敬畏效仿。正是由于教师具有上述特征,所以不仅君王重而用之、贵而礼之,譬如汉明帝对醒荣:“上自为太子,受《尚书》于醒荣,及即帝位,犹尊荣以师礼。尝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杖,会百官及荣门生数百人,上亲自执业;……帝幸其家问起居,入街,下车,拥经而前,抚荣垂涕……;荣卒,帝亲自变服临丧送葬,赐冢于首山之阳。”百姓也敬而尊之、尊而亲之。但这一时期,由于教师已是官吏一员,受制于官府,且由原来与君王的私人情感关系变成与国家的公共制度关系,所以其人格独立性也不再像此前那样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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