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高中普职规模大体相当”政策的现实之困与长远之策
作者简介:刘丽群(1976- ),女,湖南华容人,现为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学院访问学者,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教育政策博士后,主要从事教育政策研究。
摘要:保持高中普职规模的大体相当,是我国高中教育改革一贯的政策主张。但究竟“何谓大体相当”“何以大体相当”“何时大体相当”以及“何地大体相当”,政策并不明朗,研究并不充分,由此催生了政策操作层面的种种乱象。当前,我们需要着力研究并科学定位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重点、适时推进区域普职比例的弹性实施,并通过积极拉伸中职教育的纵向空间与横向通道、提升中职教育质量等方式,真正提升中职吸引力并由此推动高中普职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普通高中;中职教育;普职比
我国改革开放的40年,也是高中教育飞速发展的40年。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调整中等教育结构以来,高中阶段一直采取的是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并行发展的二元结构,一体两翼、并轨运行。于是,高中阶段的普职比就成为了牵动中等教育全局、监控和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的风向标,它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数量与规格,进而影响着劳动就业、经济发展甚至政治安定。对此,国家较为一贯的政策主张是保持普职规模的大体相当,各地普职比也基本实现了大体相当。但反观现实,普高仍然是门庭若市,中职却依然门可罗雀,高中普职数据统计上的大体相当并不能掩盖普职发展相对失衡的客观事实。缘此,在“普职规模大体相当”政策推行近40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不得不回到这一政策最基本也是根本性的问题来重新审视:究竟何谓大体相当?不同省份是否都应该保持大体相当,应该保持何种程度就是大体相当?该政策在推行近40年后是否还需要继续保持大体相当、能否以及如何实现大体相当?
一、“高中普职规模大体相当”推行中的问题聚焦
(一)何谓大体相当?
1980 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要求经
本文发表于
科教文汇过调整改革,使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生数在整个高级中等教育中的比重大大增长;1983 年《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提出,力争到1990年,使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大体相当。这是相关文件首次提出两类学校在校生数的比例大体相当。此后,“大体相当”成为我国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旨追求和基本旋律。但究竟何谓大体相当,国家政策层面并不特别明晰。问题的焦点集中于:
1.究竟是在校生数大体相当、招生数大体相当还是在校生与招生数都大体相当?梳理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的相关政策文本,有关高中普职关系的论述虽然基本沿用“大体相当”的主旋律,但不同时期政策文本的表达与定位不尽相同: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力争在5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199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做到50%-7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2002 年为扭转职业教育下滑而专门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2004 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07 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在有条件的地方职业教育所占比例应该更高一些”;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职业规划》)比较一致的表达是:“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可见,关于高中普职大体相当至少有三种不同的表述,即在校生数大体相当、招生数大体相当、在校生与招生数大体相当。显然,招生数大体相当是从高中普职的增量来谈的,而在校生数则是其存量,至于“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到底说的是增量还是存量更是不得而知。
2.普职大体相当是否意味着普职比为1∶1? 从字面意义来看,“大体”的意思是指:“就多数情形或主要方面而言”[1](P245);“相当”是指(数量、价值、条件、情形等)“差不多”[1](P1419)。大体相当也就是普高与中职规模差不多,显然,大体相当并不完全等同于是1∶1。但在具体实施层面,基本上把大体相当等同于1∶1。如青岛市教育局2011年提出高中职、普招生比例为1∶1[2];《纲要》提出到2020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4 700万,其中中职在校生规模为2 350万,也是精确按照1∶1的比例来拟定发展目标的;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中有关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的评价标准是“基本达到1∶1”。那么,普职大体相当是否就意味着普职比为1∶1?如果大体相当就是1∶1,为什么政策不直接提1∶1,如果政策提大体相当是给地方留出一定的弹性空间与回旋余地,那各地在具体推行中为什么又精确执行[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对职普比低于45∶55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是不是意味着低于45∶55就不是大体相当了?